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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旅友相约攀登“野山”,一人坠楼身亡。解决

11月15日,庐山“9·27”旅游事件处置工作有了最新进展。当地政府依法依规向被困“游客”追回救援费用7.4万元。此前,野餐组织者曾被行政拘留10天。图为江西省应急管理厅网站截图。据悉,涉事的11名“旅友”于9月27日通过微信群相约前往九江庐山登山。集合后,他们没有走惯常路线,前往庐山五老峰风景区未开放区域探索“四峰涧”。当天16时30分,其中一名“游客”在攀爬时坠崖身亡。官兵见到队友后,向被困“旅行者”索要7.4万元救援费用(来源:江西卫视),剩余10名“旅行者”当地政府接到报警后,迅速集结了120余人的救援力量,携带专业装备,赶赴事发现场开展救援。9月27日18时左右,救援队进入事发现场开展救援并联系被困人员,发现现场被困8人,另外2人正在一起寻找坠崖者。救援过程中,公安部门采用多种探测手段同时探测两名同伴其他人的位置,确认两名同伴于当天23时左右安全回家。经过一天一夜的野外搜寻,9月28日21时30分,救援人员将8名被困人员送往安津地区。市公安局决定依法追回救援费用。 11月2日,当地政府举行救援约谈和救援费用回收约谈,依法依规向“爱丽丝朋友”追回救援费用共计7.4万元。值得一提的是,这是江西省首次对非法探险活动实行“双重处罚”:不仅有行政责任,有拘留、罚款等行政处罚策略,还有民事责任,即追缴救援费用。对非法勘探者,将同时追究行政和民事责任。此案引起广泛关注,不少网友表示“支持严惩!”并“建议在全国范围内推广”。图为部分网友评论截图。近年来,类似事件屡见不鲜:走不明路线迷路、穿越的“旅友”违规禁区、无视警告、有害的游客……每次救援都消耗大量人力物力,甚至置救援人员生命于不顾。 “全国推广”的背后,反映出公众对浪费公共资源的故意、危险行为的强烈满意度。对此,同济大学法学院助理教授张玉涛表示,从长远来看,构建更加明确的立法方案来处理非法勘探的实际问题可能是未来的发展趋势。在立法运作上,应形成“国家法律框架”与“细化地方法律”相结合的配套模式。目前,多地已对非法勘查活动的问责机制进行了详细研究。深圳、安徽、四川、新疆等地区相继推出《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深圳经济特区自然灾害防治条例》《维吾尔省旅游条例》、《四川省登山管理办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助户外运动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这些文件针对非法出行,对承担解救游客的费用做出了相应规定。编辑 | 徐绍航 杜恒峰 校对 | 小桃每日经济新闻由央视新闻、江西卫视、潇湘晨报、公开信息整理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则包括照片或视频)由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注:以上内容(包括图片和视频,如有)由网易HAO用户上传发布,网易HAO为社交媒体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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